转让云南区域保险代理 转让云南全国保险代理
转让全国保险经纪 转让全国保险公估
云南区域保险代理牌照
注册区域:云南
注册资金:200万
托管资金:20万
许可证有效期:长期
有无业务:少量业务,车险为主
转让原因:业务转型
经营范围:在云南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
工商年报:正常
企业年报:正常
对外投资:无
行政处罚:有(已处理)
税务:正常 无欠税 账本齐全
社保:正常 无欠款
分支机构:有(都是直营)
裸牌转让价格:280万
一、违规开展通道类业务
民生通惠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违规开展存款通道类业务共45笔。
上述事实违反了《关于清理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道类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资金〔2016〕98号)第三条规定。
二、让渡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职责
民生通惠为部分产品的外部投资顾问设置系统访问权限和投资经理账号,由其远程登录民生通惠的投资管理系统,直接下达投资指令买卖股票,形成实质上的转委托。
上述事实违反了《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保监资金〔2016〕104号)第四条规定。
三、未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1.民生通惠受托管理第三方保险资金进行股票投资,为部分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保险公司设置系统访问权限和投资经理账号,由其远程登录民生通惠的投资管理系统,直接下达投资指令买卖股票。
2.民生通惠受托管理第三方保险资金进行金融产品投资,部分业务按照不具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的保险公司要求,投资于其事先选定的信托投资计划、债权投资计划等金融产品。
上述事实违反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2〕60号)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
四、其他违规问题
1.民生通惠股权投资能力、不动产投资能力与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未能持续达到监管要求。
2.民生通惠未按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和重大风险事件的监管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
上述事实违反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3〕10号)第四条,《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第二条等相关规定。